您目前的位置: 首页» 科研项目» 相关通知

关于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有关事项的通知

各院系:

  根据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项目结题的相关通知,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《条例》和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,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,实事求是地撰写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》(以下简称《结题报告》),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、数据准确,注意知识产权保护,不得出现《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》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,将通过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书摘要,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。

  为了保障2017年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的顺利开展,现将有关事项及办事程序通知如下:

  一、填报说明:

  请各院系科研秘书老师通知本院系相关2017年度结题项目负责人:(详见《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清单》【附件1】或通过ISIS系统进行查询)

  1、查阅《结题报告通用模板》【附件2】,并参考《结题报告撰写提纲要求说明》【附件3】,熟悉需要填报内容。

  2、登录ISIS系统(http://isisn.nsfc.gov.cn/egrantweb/),按照基金委要求填报。详见《具体填报操作说明》【附件4】

  3、2015年4月国家基金委出台了新的经费管理办法,各预算支出条目出现了较大调整,部分经费支出条目与原计划书中不一致,而在填写《项目支出决算表》时必须按照新的经费预算条目进行填报,因此请做好新旧经费预算的衔接,务必查阅“项目资金决算编制说明”【附件5】进行填报。

  4、填写《项目支出决算表》时,

  a.如有外拨到项目合作单位经费,应提前请合作单位提供外拨经费的“项目支出决算表”(加盖合作单位财务章),外拨经费分项汇总到项目资金决算表中。

  b.汇总本项目支出决算,请先行填好金额并到财务确认无误后再录入决算表(数额必须与财务系统的数字完全一致),因为一旦数据有误,提交纸版材料时财务不能盖章。

  注意:项目支出决算表打印出来之后,若到财务核对金额一致,则可以直接进行财务签章,供提交纸版材料时使用。(详见提交纸版材料说明)

  c.如果个别支出与预算相差较大,请在《决算说明书》中详细说明。

  二、电子版提交

  请各院系科研秘书老师通知本院系相关项目负责人于2017年12月30日之前提交结题材料电子版。

  三、纸版提交:

  请各院系科研秘书老师于2018年1月5日前将本院系结题材料纸版,一式两份,提交至校本部主楼502科技处。

  注意:如有外拨给其他合作单位的经费,同时提交合作单位外拨经费的“项目支出决算表”(加盖合作单位财务章)。

  1、提交电子版之后,显示“单位已审核”即可进行纸版打印,只须打印系统版生成的PDF即可。附件材料在电子化后上传即可,无须提交附件的纸版材料。

  2、在“签字及审核意见表”页面中,项目负责人签字。

  3、到财务处审核《项目支出决算表》,并在“签字及审核意见表”页面中,依托单位财务管理部门财务负责人签章。

  四、其他注意事项:

  1、批准预算,是系统根据《计划书》中的“经费预算表”自动生成,无须填写;

  2、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要求,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并且依托单位信用评价好的,项目结余资金在2年内由依托单位统筹安排,专门用于基础研究的直接支出。若2年后结余资金仍有剩余的,应当按原渠道退回自然科学基金委。

  3、结题摘要不要与项目摘要雷同。项目摘要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,内容源于资助项目计划书;结题摘要由项目负责人填写。填写结题摘要时,应简明扼要地概括出项目的背景、主要研究内容、重要结果、关键数据及其科学意义等。

  如有问题,请与科技处刘洁联系, 68906510。

  科技处

  2017年12月5日